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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种子计划”创新创业 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发布日期:2024-04-07

各二级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潜力的项目。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种子计划”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参与对象

在籍在校学生、优秀毕业生(年限放宽至毕业后4年的毕业生),或已经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孵化的个人和团队。

三、总体安排

(一)培育项目分类

1.新培育项目。充分挖掘教师科研项目和乡村振兴、企业真实业务等横向服务项目;挖掘学生专业创意设计、创新创业成果等;挖掘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2.复盘项目。从往年获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设计大赛奖励的项目中进一步培育。已立项培育的项目不纳入本年度培育计划。

(二)培育项目要求

培育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培育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教育培训、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非盈利性创业。

(三)组队要求

各二级学院按专业优势互补、组合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方式组建培育团队。每个培育团队由3—6名学生组成,每个培育项目由1—2名教师指导,专业教师优先。

(四)培育周期

2024年6月—2025年6月。

(五)二级学院推荐数以及立项培育数

1.各二级学院每个专业及专业方向至少挖掘一个以上师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并报名参加项目培育遴选。

2.各二级学院推荐培育项目数量,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各二级学院分配推荐培育项目数量

 

序号

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推荐培育项目(个)

1

小学教育学院

2

2

学前教育学院

2

3

商贸旅游学院

2

4

艺术设计学院

2

5

数智技术学院

2

6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

7

基础教育学院

2

8

创新创业学院

2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合计

       17

 

备注:1.结合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培育项目;2.已经立项培育的项目不再提供项目资金扶持。

             

(六)具体安排

1.二级学院发动组织。各二级学院充分发动,深入挖掘,积极组织报名,按表1推荐数量报送2024年培育项目。提交资料。二级学院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申报材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赵芯老师处(图书馆207办公室)。申报资料包含: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书(附件2)、路演PPT。

2.项目评审。学校于6月底前完成项目评审。评审标准详见附件4。

3.项目培育。培育期为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学校于2025年12月组织培育项目中期检查。

4.项目结项。结项材料包括创业计划书、路演PPT、1分钟项目展示视频、产品原型和A、B、C三项成果中的任意两项(A.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填报创业实体信息表;B.基于本项目团队成员获得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专业竞赛的获奖证书;C.以项目学生团队成员为第一申请人、学校为专权人的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等专利至少1项)。学校将组织材料齐全的项目进行结项路演,并公布结项名单。

5.培育支持。

(1)经费支持。学校给予立项项目1000元的经费支持。对潜力大、基础好的项目,学校将适当增加经费支持力度。经费分三次下拨,项目启动时下拨50%,通过中期验收后再下拨30%,项目结项通过后划拨余下的20%,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停止对其继续使用资助经费。经费使用按申报书中的预算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经费开支项目的报销由项目提出、经第一指导教师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报销。

(2)专家指导。推荐校外企业家导师、大赛评委等,提供专家一对一指导。

(3)提供校内支持和帮扶。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择优遴选入驻学校创业基地孵化;择优推荐参加2024-2025年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4)教师全程指导“种子计划”创新创业项目培育且通过验收,第一指导老师工作量纳入职称评审体系。

6.其他。若培育项目因专利、营业执照通过了本培育计划的结项并报销了培育经费,则专利、营业执照不重复享受当年学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深化制度措施和宣传引导。学校将“种子计划”创新创业项目培育纳入2024-2025年就业创业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分工与协作,激励更多的教师和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扎实做好宣传动员、校院两级项目培育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创新创业赛事活动。

(二)提高项目质量保障,着力提升双创教育成果转化水平。

各二级学院要层层动员和精心组织全体学生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参与项目培育,大力鼓励和积极引导专业教师特别是教授、名师大师、专业带头人以及横向服务经验丰富、项目多的等高水平教师参与竞赛指导,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三)强化考核激励,助力“双创”升级。学校相关部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助推教师指导双创项目培育、双创竞赛及获奖情况在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奖金激励等方面的改革。学校将扎实落实省教育厅对省赛、国赛获奖项目系列奖励制度。

(四)切实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大赛工作充分落实。学校建立专业的工作群组,校院两级均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联络、评审等全过程工作。

五、联络与咨询

1.联系人及电话:赵芯 15773011602;刘芬芬 15873073221

2.咨询地点:创新创业学院(图书馆202、207、208办公室)

 

附件1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4年“种子计划”创新创业培育项目推送表.docx

附件2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4年“种子计划”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4年“种子计划”创新创业培育项目创业计划书.docx

附件4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4年“种子计划”创新创业培育项目评审标准.docx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2024年4月7日